市教委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学校
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津教委体处〔2017〕19号
各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于2017年8月27日至9月8日在我市举行,与我市学校开学时间叠加。现就我市加强秋季开学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责任意识,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秋季开学后可能发生传染病疫情的警惕性,在卫生计生部门的指导下,统筹安排好秋季开学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各区教育局要加强与卫生计生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共享防控信息,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常抓不懈,严格常态化措施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的措施的通知》(津教委办〔2017〕41号),涉及加强晨检工作,落实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制度,确保学校重点场所通风换气,落实学校消毒措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加强个人卫生习惯养成,共计八个方面60条措施,这些措施要在结合实际工作予以认真落实。
三、坚持持续用力,狠抓重点疾病防控
要按照《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的通知》(津应急委发〔2017〕2号)、《关于印发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7〕22号)等要求,持续用力,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学校结核病等疾病的防控工作。
四、加强报告管理,及时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敏感性,规范疫情报告工作。自开学之日起持续四周,实行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周报告制度,切实加强我市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督促学生及时就医,并报告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市教委体卫艺处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