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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教师公寓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2015-05-12 11:33  

教师公寓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教师公寓房屋装修的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的统一,维护教师公寓环境整洁、美观,保障房屋租住人的正常生活秩序,使教职工有一个安全、整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一、装修审批

1、学校委托教师公寓物业服务企业按学校装修管理规定管理教师公寓房屋的装修。

2、房屋装修应由租住人本人会同其委托的装修单位负责人到教师公寓物业服务企业办公室申报,交纳装修保证金、(租住人交纳)、装修施工保证金(施工方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签订《装修承诺书》及《防火责任书》,并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装修人员出入证,方可进行装修。

3、工程完工后,教师公寓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中心和学校公海手机版710房管部门进行验收。无违章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发生的,验收合格十日后退还装修保证金、装修施工保证金(退还时需租住人陪同);否则依照物业管理公司有关规定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赔偿费用,多退少补。

二、进行房屋装修必须遵守如下规定,并请务必仔细阅读《房屋使用说明书》的注意事项严格遵守。

1、若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时,请提前与物业公司联系,由物业公司统一安排运送,不得私自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

2、请不要拆改供电、通讯、智能化线路。

3、在装修时请在所有管道阀门、观察井处留观察孔,便于维修。

4、为维护美观和安全,请勿在外檐安装遮阳罩、护栏等,空调室外机须安装在指定位置。

5、请不要在教师公寓院内私自搭建各种建筑影响整体居住环境。

6、房屋装修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

三、装修施工管理

1、房屋装修一般应自开工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装修。

2、装修施工作业时间原则为每天8:0012:0013:3019:00,以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教师公寓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责令其停工,并对装修施工人员依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罚款,罚款从装修施工保证金中扣除。

3、装修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人员及周围居民和财产的安全。不得私自在户外接水、接电、损坏他人物品等,否则由租住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4、工作场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等电器设施,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煤气灶具,施工使用的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在教师公寓内进行装修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签订《防火责任书》,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6、各施工单位防火责任人要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7、租住人有义务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装修管理规定。如因违反装修规定所发生的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租住人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8、装修垃圾应按规定存放在物业服务企业指定地点,由物业统一安排清理。

9、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保证公共设施完好、清洁,不得随意在公共走道堆放装修材料,不得在楼道内乱涂乱画。

10、装修施工人员凭“装修人员出入证”进出教师公寓。不佩戴证件、涂改或转借出入证的人员,一经查出,将没收证件,直至取消装修资格。

11、需留宿楼宇装修户内的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由租住人本人出面到教师公寓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留宿。

12、学校公海手机版710处公房管理中心和教师公寓物业服务企业对装修户将进行不定时检查。请装修者随时予以配合,以确保维护教师公寓的整洁和安全。

四、违章装修处理

学校公海手机版710处公房管理中心和教师公寓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有权检查装修情况,装修人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指导,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者,学校公海手机版710房屋管理部门和教师公寓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作以下处理:

1、责令停工,限期整改,恢复原状;

2、扣留或没收工具,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3、造成损失的,依据相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教师公寓装修管理流程图

 

说明: 装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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